百樟荟项目廉洁自律公约
为加强基建管理 、招标 、采购 、预结算等工作的廉政建设,规范 日常管理工作,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、违纪行为,特 订立了本廉政自律公约:
一 、基建管理、招标、采购 、预结算等工作应坚持公开 、公平、 公正、诚信、客观的原则,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,不得为获取不正当 的个人利益 而损害公司利益 。
二、基建管理人员在工程质量 、进度 、安全管理过程中不得降 低标准,或不坚持标准;招标人员不得参与围标、串标 、泄密等;采 购人员不得高价采购,降 低采购质量标准,虚报采购数量;预算人 员不得多算,高估冒算,不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审计;
三、所的基建管理人员不得介绍施工单位、材料及设备商,不 得变相参与工程施工,不得参与承包人机械设备 、材料的购销活动, 不得充当中介人,不得在与本项目有关的设备、材料供销单位兼职, 不得参与工程分包 。
四 、 所有的基建管理人员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, 作出违反建 设程序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, 一旦发现, 坚决予以处罚并承担 质量责任和经济责任 。
五 、 所有基建管理人员清正廉洁作风, 不准向总包单位或分包单 位索要或接受回扣、礼金 、礼品、消费卡 、有价证券 、贵重物品、福 利品等 。
六 、不准要求 、暗示 、接受相关单位为个人的装修住房 、婚丧嫁 娶 、出国、 旅游提供方便。
七 、不准单独参加总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宴请 、休闲娱乐、健身活 动等 。
八、 不准以任何理由参加总包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工 程管理 、工 程招标、工程结算 、采购标准 、采购价格等方面的宴请、 健身 、休闲娱乐等活动。
九 、日常管理期间不准在施工单位报销因公 、 因私费用和无偿 占用单位 了工的财物,不准向施工单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。 十 、 不准要求施工单位无偿提供通信 、 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。 十一 、 基建管理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, 恪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, 办事公道合理,不以监谋私,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。
十二 、 基建工程人员如有违反公约行为, 自愿配合集团公司的调 查、取证并按 受相应的处理,违约行为涉及行政处罚 、刑事处罚或 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时,依法提请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。
以上廉政公约提请全体签约人严格执行 。
签约人:
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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